橙电网环保网获悉,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要求污水处理费征缴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对于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未向城镇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不需缴纳污水处理费。《细则》将于8月31日起施行

2017-08-17 12:33:09 · 北极星电力网 阅读:316
橙电网环保网获悉,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要求污水处理费征缴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对于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未向城镇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不需缴纳污水处理费。《细则》将于8月31日起施行

橙电网环保网获悉,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要求污水处理费征缴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对于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未向城镇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不需缴纳污水处理费。《细则》将于8月3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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