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节能中心,各行业协会,各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征集评选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节能函〔2017〕70号)安排,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标准和程序等重要工作事项,切实做好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把典型案例共同打造成共建共享的工作品牌,我们起草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n

2017-11-17 00:00:00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阅读:28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节能中心,各行业协会,各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征集评选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节能函〔2017〕70号)安排,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标准和程序等重要工作事项,切实做好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把典型案例共同打造成共建共享的工作品牌,我们起草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节能中心,各行业协会,各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征集评选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节能函〔2017〕70号)安排,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标准和程序等重要工作事项,切实做好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把典型案例共同打造成共建共享的工作品牌,我们起草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登录国家节能中心网站(http://www.chinanecc.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和“国家节能宣传平台”(即中心微信公众号),在2017年11月10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建议并反馈我们。
   反馈方式:请以电子邮件或纸质版方式提交,时间以邮件发送或纸质邮寄发出邮戳时间为准。国家节能中心电子邮箱为:tgc@chinanecc.cn;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邮编:100045,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收。
   联系人:刘悦悦
   010-68585777-6037(座机)15010864119(手机)
   感谢你们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国家节能中心关于《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

 

国家节能中心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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