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两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江苏省环保厅与省政府法制办对宁波人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海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水、大气污染案,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两家公司分别赔偿环境修复费用960.129万元和1760.26万元

2017-12-21 15:59:00 · 风电网 阅读:269
由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两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江苏省环保厅与省政府法制办对宁波人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海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水、大气污染案,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两家公司分别赔偿环境修复费用960.129万元和176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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