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规〔2018〕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18〕7号),市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8-05-23 14:30:00 · 世纪新能源网 阅读:486
沪科规〔2018〕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18〕7号),市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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