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电网企业对转供电主体总表不执行峰谷电价的,转供电主体按照分表用户电压等级对应的平段销售电价执行。对转供电主体总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转供电主体向安装峰谷计量表的分表用户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规定收取电费;分表用户未安装峰谷计量表的,转供电主体暂按分表用户电压等级对应的平段销售电价加平均峰谷价差执行,南、北电网每千瓦时分别加价6分钱、4分钱,待分表用户安装峰谷计量表后,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18-08-21 11:06:00 · 河北省物价局 阅读:179
    河北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电网企业对转供电主体总表不执行峰谷电价的,转供电主体按照分表用户电压等级对应的平段销售电价执行。对转供电主体总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转供电主体向安装峰谷计量表的分表用户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规定收取电费;分表用户未安装峰谷计量表的,转供电主体暂按分表用户电压等级对应的平段销售电价加平均峰谷价差执行,南、北电网每千瓦时分别加价6分钱、4分钱,待分表用户安装峰谷计量表后,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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