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水电建设管理主要河流划分的通知》称,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水电建设管理,将调整的水电建设主要河流划分。  《通知》指出,主要河流包括水能资源富集、可开发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的河流、河段(称为水电基地)和重要跨界河流

2018-08-29 11:17:00 · 中国能源报 阅读:185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水电建设管理主要河流划分的通知》称,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水电建设管理,将调整的水电建设主要河流划分。  《通知》指出,主要河流包括水能资源富集、可开发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的河流、河段(称为水电基地)和重要跨界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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