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旭辉报道: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网投资监管,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电力规划应重点提出跨省跨区电网项目和省内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建设安排,省级电力规划应重点明确所属地区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和35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规模。

2020-06-17 16:02:00 · 中国能源网 阅读:435
本报讯记者王旭辉报道: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网投资监管,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电力规划应重点提出跨省跨区电网项目和省内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建设安排,省级电力规划应重点明确所属地区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和35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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