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政策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020-06-29 00:00:00 · 新华能源 阅读:868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政策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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