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2020-08-26 00:00:00 · 中国储能网--储能--光伏政策 阅读:1073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据悉,国家下达安徽省2020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5%,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2.5%。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方案如下:售电企业中,省电力公司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21.2%,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7.7%。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等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3.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1.3%。电力用户中,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通过电力市场年购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3.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1.3%。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使用自备电厂发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3.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1.3%。

  (王平靖)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橙电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 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2430586914@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橙电平台感谢您的分享!

TOPS
  • 日排行 /
  • 周排行 /
  •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