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2017年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经竞争择优和审核,提出了2017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拟入选名单

2017-11-22 14:18:00 · 财经 阅读:167
原标题: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2017年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经竞争择优和审核,提出了2017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拟入选名单

原标题: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2017年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经竞争择优和审核,提出了2017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拟入选名单。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3日-11月29日。

推荐入选的10个应用领跑基地的依次为:山西大同、山西寿阳、陕西渭南、河北海兴、吉林白城、江苏泗洪、青海格尔木、内蒙古达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苏宝应;推荐入选的3个技术领跑基地的依次为:江西上饶、山西长治和陕西铜川。(可戳此查看→→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公示信息表)

以下为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公示信息表

(一)应用领跑基地优选公示信息表

(二)技术领跑基地优选公示信息表

(图片为截图,建议点击上方链接查看完整信息表)

国家能源局同时要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单位提出意见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对匿名或无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国家能源局将对公示有效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复核,对于影响评优结果的,相应基地不入选,同时不再递补其他基地。通过公示的基地,国家能源局将依程序正式对外发布。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3日-11月29日。

End

责编 | 卢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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