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鲁佳乐)12月1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合并,建工集团成为合并后的新主体。重组后,建工集团出资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

2017-12-12 08:11:09 · 北京商报 阅读:355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鲁佳乐)12月1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合并,建工集团成为合并后的新主体。重组后,建工集团出资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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