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左颖)昨天在市法制办官网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非法倾倒、排放、丢弃危险废物的,拟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同时还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拟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送审稿明确,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统一制定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018-03-20 16:28:11 · 北京晚报 阅读:150
  本报讯(记者左颖)昨天在市法制办官网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非法倾倒、排放、丢弃危险废物的,拟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同时还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拟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送审稿明确,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统一制定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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