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禹含)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日前,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

2018-05-22 07:52:00 · 北京日报 阅读:194
  本报讯(记者 董禹含)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日前,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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